【书香阁】象山法语大调研之收获
为积极推进“书香法院”建设,在全市法院系统内形成读书学习的氛围,各地法院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引领下开展象山法语大调研活动。沙洋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特点,选定《弘扬发掘荆楚法治文化研究》作为研究课题。
作为课题执笔人,我经过近一年的课题调研,虽然在课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方面较为粗浅,但经历了整个调研过程之后,各方面的收获颇丰。
何震院长的首要要求就是“众人参与”,要让尽可能多的干警参与到课题研究中来,借助调研过程去学习工作中较少接触到的知识,学习学习的方法,改变固有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目的。通过深入体会这一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和生活,我来谈谈自身的最大收获——学习观念的转变。
通过这次调研,我自身的学习观念从以前的 “应对工作需要,必须学”这种被动的态度,转变为为了提升自身知识储备而主动学。之前自身的学习视野较窄,作为一名法官,将学习范围限于法律、业务知识的补充,但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各种法律以外的事实问题则会存在知识空白,很容易导致处理案件认定事实不清楚。经过本次课题研究,我深刻领会到何院长要求本次课题研究的根本目的,在学习过程中转变了态度,养成了在平时会刻意去学习并了解一些工作之外的知识、经验的习惯,以备不时之需。
2023年4月份,我在处理一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原告诉请被告全责,我在主观上也认为原告自身无责。但被告主张原告存在过错,理由是原告作为职业屠夫,不应当穿着工作服去牵牛,牛闻到工作服上的的血腥味会发狂,是原、被告从事这一行业的基本常识。对此我本人半信半疑。为了公平处理该案,同时贯彻何院长的要求,秉持抓住一切机会去了解学习知识经验的原则,我到镇上的宰牛地点走访了解情况。经过对两名专业屠夫的咨询,了解到被告所称“牛闻到工作服上的的血腥味会发狂”属实。对此,我向原告说明了其存在的过错,原告予以认可,主动要求承担部分责任,案件得以妥善处理。经过该案的处理过程,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何院长对我们这一要求的重要性。
我们从事的是法律工作,而法律又是一门社会学科,与社会的各方面都有着密切的联系,虽然我平时留意学习的法律专业以外的知识经验90%以上可能难以用到,但俗话说“艺多不压身”,一旦用到,将为我们的工作、生活解决大问题。这就更加要求我们法官成为一本“百科全书”,从而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