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铸“每案公信”!荆门中院召开“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专题座谈会
为深入实施“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改革,充分发挥律师意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作用,助推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审判管理制约监督体系,5月22日上午,荆门中院组织召开“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专题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何震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夏朝阳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夏朝阳简要通报了荆门法院前期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工作开展情况,诚邀与会人员敞开心扉、畅所欲言。 “实施这项改革,充分调动了律师参与司法活动的积极性。” 市律师协会会长周胄及与会律师对荆门两级法院在优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在庭审中要充分保障律师发表意见的时间”“根据案件审判需要,探索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委员会”“在案件执行阶段,加强同律师和当事人的沟通”……围绕“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改革,与会律师建议。 “市中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充分听取、审查、回应律师意见的办法》,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利于全面客观回应律师辩护意见,通过律师认同提升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满意度,更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尹新阶对荆门两级法院实施“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改革表示充分肯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全面推动相关工作,全力保障“推动律师意见进入审判决策”试点工作在荆门取得实效。 何震对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代表长期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感谢。就进一步深化试点,优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何震要求:一是做好案例搜集推送。做好正、反面典型案例的收集工作。即选取法院通过回应听取律师意见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的案例,和律师意见未得到一审法院听取采纳而导致裁判结果错误被二审改判的案例,通过正、反面典型案例检验试点成果。二是畅通监督沟通渠道。针对法院是否采纳律师意见、当事人或律师提交部分材料困难、执行阶段信息反馈不畅等问题,采取一定措施,如开通专门院长信箱、设立外云柜、执行信息推送等,打通沟通渠道,接受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推动庭审实质化。在庭审中要保障律师发言时长,一般不得限制律师发表意见时间。要提高法官庭审能力,注重对律师意见进行归纳总结,从而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四是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在裁判文书中要对双方证据是否采信以及质证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评判,逐条分析回应律师当庭发表的主要代理意见,做到说理透彻、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