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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审判中的真善美
——读《薛兆丰经济学讲义》有感

作者: 民二庭 邱泉   发布时间: 2023-03-27 16:59:02

薛兆丰先生在《薛兆丰经济学讲义》中,以稀缺、成本、价格、需求、供应、信息不对称等十个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为切入点,绕过了经济学中的复杂数学模型分析,通过大量简单、真实、有趣的案例,解释、印证、推演了经济学原理,同时介绍了众多经济学大师的思想,通俗易懂接地气,有助于读者形成地道的经济学思维。

十年的民商事审判经历,让我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民商事审判其实是一场求真(查明案件事实)、向善(准确适用法律)、寻美(实质化解纠纷)的惊险之旅。经济学思维的注入,有助于法官理解纠纷中的经济学逻辑,有助于法官查明事实时更接近客观真相,有助于法官适用法律时更精准综合论证,有助于法官化解纠纷时更高效有的放矢。

民商事审判是一场求真——查明案件事实的惊险之旅。尽管真相只有一个,但通过证据证实的真相却未必是真正的真相。也许,真相只能接近,却无法达到,但法官的使命应该是尽可能地揭示案件的客观真相。尽管证据规则已较为完备,但法官频繁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诉请,矛盾纠纷并未化解,正义往往缺席。作为正义使者的法官,应充分关注证据释明的相关规定,给予举证能力不足的当事人以适当指导,使案件的客观事实能更完整地得到揭示。在法律事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的情况下,正义才更可能莅临。经济学思维的注入,让法官多了一层思维底色,有助于法官重构的案件事实更符合经济学逻辑,有助于法官更接近客观真相。

民商事审判是一场向善——准确适用法律的惊险之旅。尽管个案中的正义可能只有一种,但通过适用法律论证出的结论却往往有多种可能性。在这多种可能性之间,法官往往求助于法解释学,以期瓦解彼种论证而证实此种论证。但此种论证亦未必全然合理,因为法解释学的路径往往多样,简单择一则可能偏颇。准确适用法律固然主要是法教义学的阵地,但具体个案的裁判结果应该引人向善,故法教义学路径证成的裁判结果还需接受善的再审视。这一再审视的过程,却非法教义学能独立完成。因此,法官需要有多学科的复合知识背景进行再审视,才更可能接近乃至达到善。经济学思维的注入,让法官多了一层思维底色,有助于法官再审视裁判结果时更复合经济学逻辑,有助于法官作出向善的裁判。

民商事审判是一场寻美——实质化解纠纷的惊险之旅。尽管个案的裁判结果向善,当事人对法官的司法过程却未必全然满意,因而民商事审判中还要不断寻美。其实,民商事审判终究是处理人的问题,其过程更是一段人与人之间循环往复沟通的惊险历程。在送达、调解、庭审等程序中,法官要秉持美的追求,最大限度地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最大限度地抚慰当事人的情绪,最大限度地引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形成合理预期,最大限度地在司法过程中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尤其是要避免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演变为当事人对法官、对法院、对司法的不满,进而形成当事人与法官、与法院、与司法的对立。即使是在裁判文书的表述中,亦应委婉用语,恪守对美的追求,至少要避免形成对败诉方的再次伤害,至少要避免损害其他法院的司法权威。经济学思维的注入,让法官多了一层思维底色,有助于法官司法的过程更符合经济学逻辑,有助于法官更美地实质化解纠纷。

民商事审判的首要目的应当是实质化解纠纷。在实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通过对美的孜孜追求,厘清是非善恶,宣示行为规则,引人向善。但仅仅有追求显然不够,至少还需要有实现追求的本领,吾辈当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