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审务公开 >> 工作动态

钟祥法院攻坚克难化解一起涉法信访缠执难案

作者: 李刚国     发布时间: 2012-05-18 10:45:18
来   “老公致残让我心痛,得不到赔偿让我伤神,你们千方百计为我们申请救助资金,挽救了我这个即将垮塌的家庭,你们是真正的人民好法官,我们永远感谢你们!”5月8日申请执行人余某与其妻子向钟祥、天门两地法院领导热泪盈眶地连声道谢!

    2009年7月28日,被执行人向某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在107国道钟祥路段与同向行走的申请执行人余某发生碰撞,致余某摔倒受伤,后交警部门认定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余某无责任。法医部门经鉴定,认定余某的损伤程度属重伤。5月3日,向某被钟祥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徒刑二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余某的经济损失148996.38元。该案上诉后,荆门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执行过程中,因当事人双方均为天门市户籍,钟祥法院将本案委托天门法院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向某正在监狱服刑,无履行能力,其家庭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经两地法院执行人员多方努力,穷尽执行措施,案件仍无进展,因无钱进行后期治疗,余某癫痫病频繁发作,危及生命,与其妻子多次到省高院、钟祥法院缠执上访,并扬言如不能尽快拿到执行款,将采取极端手段报复社会。省高院对此案高度关注,发函指令由天门市法院负责执行。

    该案执行中两地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本案的执行,一方面钟祥法院分管院长多次接待申请执行人,召开案情研讨会,制定执行方案,先后对余某司法救助7000余元,安抚其情绪,并就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荆门中院、省政法委汇报,争取支持。另一方面,天门法院也积极向政法委汇报案情,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一名副书记牵头挂帅的工作专班,大力做双方当事人和解工作。同时,两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短信与余某及其妻子保持联系,对其晓之于理,动之以情,做好稳控工作。经两地法院积极努力,协调配合,省政法委拨付司法救助资金7万元,用于救助申请执行人困难,但该款项仍不能解决余某后期治疗所需要费用,申请执行人要求一次性解决所有案款。鉴于该案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又急需资金进行后期治疗的特殊情况,两地法院又先后三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决定再增拨司法救助款项,促使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实施救助的执行协议。目前申请执行人已按执行协议领取第一期司法救助资金,一起涉法上访缠执难案最终化解。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