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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民三庭针对当前物业纠纷高发态势提出司法建议

作者: 向华波   发布时间: 2019-12-18 08:19:22

一是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物业合同纠纷多渠道多元化解,建立物业纠纷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平台,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提前介入处理苗头隐患问题,尽量将物业纠纷靠前就地化解。

二是推进协同共治。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委完善物业公司的招投标制度,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提高进入市场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与品质。加强价格执法和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职。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培训,促使物业服务企业由“管理者”向“服务员”转变,切实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物业合同纠纷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理物业合同纠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司法建议的形式敦促物业服务公司建立有效的催缴机制,尽可能分散起诉,防止矛盾集中化,扩大化,促使其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有针对地性开展法治宣传。主动深入到小区尤其是长期产生物业纠纷案件的小区开展法治宣传,帮助小区业主理顺法律关系,指导业主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准确及时维权。

五是发挥基层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辖区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属地管辖”职能,及时指导新建立小区成立业委会并监督其日常运行,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与业委会建立沟通机制,促使业委会充分发挥作用。依法规范做好未成立业委会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解聘工作,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处理物业投诉、化解物业纠纷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