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运输毒品近3000克,非法买卖枪支
我院公开开庭审理闵某等8人涉嫌贩运毒品、非法买卖枪支一案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14-11-28 09:37:41
11月27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闵某等8人涉嫌贩卖、运输、容留他人吸毒和非法买卖枪支一案。
100多名市民和部分人大代表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公诉。
在此案审理中,检察机关指控称,2013年11月初,吸毒人员闵某、万某等人经过密谋,决定共同出资20.5万元到云南购买麻果和冰毒等回荆门贩卖。11月16号,闵某、曹某、余某在云南购得毒品返回荆门途中被警方抓获,经警方现场称重,毒品为2933.50克。
公诉人还指控称,在共同贩卖、运输毒品中,被告人闵某、曹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万某、余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在非法买卖枪支案件中,检察机关指控称,2013年5月,经过陈某、孔某介绍,陈某与闵某等人驾车到孝感城区找到张某,用10000元购买了仿54式手枪一支,9月份,闵某又到孝感找张某将54式手枪更换成64式手枪,同时花15000元购买了新的64式手枪一支,并在10月份将手枪卖给龚某,案发后,警方从龚某驾驶的车辆中查获仿64手枪一支,子弹11发。
在法庭最后的陈述阶段,8名被告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希望法庭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经过一天的庭审,法院决定休庭,等合议庭商定后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