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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 向华波     发布时间: 2011-05-04 11:01:14
      

    近年来,荆门市中级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知识产权审判职责,积极主动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知识产权审判任务。

    一、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自2007年以来,荆门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3件,涉案金额达623万余元,受案数量逐年增长。受理案件类型多元化,涉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邻接权权属纠纷、侵犯出版者权纠纷、侵犯表演者权纠纷、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纠纷等。在法定期限内结案93件,其中以调解或当事人撤诉的方式结案72件,调解撤诉率达77.4%,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加强学习,注重培训,努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近年来,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案件数量和类型不断增多的特点,荆门中院本着“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的原则,重视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深造、学习,每年均选派法官参加最高法院及省高院举办的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及业务工作会议。同时,购置大量的知识产权法律书籍,供法官自行学习和提高。

    三、积极延伸和拓展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功能。通过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及对外法制宣传工作,促成全社会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逐步增强;结合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研究企业在经济交往中凸现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缘由,并适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为建立和完善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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