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医保基金60余万元 领刑十一年六个月
作者:
范雪莱
发布时间:
2019-03-05 09:36:40
一男子伪造住院资料先后五次骗取医疗保险金60余万元。近日,该男子因犯诈骗罪,被京山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2014年8月,易某将其伪造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住院病历等资料递交到京山医疗保险局,骗取医保基金17万多元。此后,易某以同样的手段分三次骗取医保基金共计42万多元。2017年2月,易某第五次将其伪造的病历资料递交给京山医保局,该笔住院费用待报销医保基金近20万元。工作人员在审查过程中意识到有问题,核查后发现易某五次申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住院费用,却并未在该医院住过院。
京山法院审理认为,易某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易某诈骗既遂60余万元,未遂约20万元,应依照既遂数额定罪处罚,因其诈骗医疗款物,依法酌情从严处罚,遂判决易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对其违法所得60余万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