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院长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2月22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会议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玲以《提升站位,扫出声威,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题向大会作经验交流发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3件76人,均已审结;受理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9人,已审结2件;受理涉黑涉恶关联案件39件58人,已审结38件;其中受理关联腐败案件7件8人,已审结6件。郭华等29人涉黑案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精品案件二等奖;孔令军等17人涉黑案裁判文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中央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专班领导连线观摩了廖海滨等30人涉黑案集中宣判,予以高度肯定。
强化政治统领,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争取重视、支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均为涉黑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二是坚持在省高院强有力指导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案件均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省高院专门指派审判业务专家驻点指导,为审理好涉黑案件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三是坚持在凝聚全市两级法院强大合力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法律监督指导组、综合协调保障组、疑难问题研判组等三个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情况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同时,加强反馈问题督查整改,对中央督导组及省高院督导反馈的问题,逐条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强化全面保障,做到“三个狠抓”。一是狠抓人员保障。市中院从全市法院抽调了6名刑事审判专家组成专家团队,全程指导涉黑恶案件办理。各办案法院也举全院之力,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最强合议庭和审判辅助团队。二是狠抓资金保障。筹资五百余万,对受案法院审判庭硬件设备和后台支撑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沙洋县法院在没有合适审判场所的情况下,县政府腾出唯一的大礼堂投资二百余万元搭建临时法庭,确保了庭审顺利进行。三是狠抓安全保障。在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协调数百名公安干警和法警做好庭审及外围安全保障,着力排除庭审后顾之忧。
强化“审判中心”,做到“三个着力”。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三项规程”。一是着力发挥庭前会议作用。积极引导控辩双方解决程序性事项问题,确保顺利开庭。二是着力完善庭审调查机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庭审发问和举证顺序,提升庭审效率;在郭华案和廖海滨案中组织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三是着力推进非法证据排除。郭华案、孔令军案均在庭前会议阶段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检察机关对部分证据撤回。廖海滨案,因庭前会议对该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按照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在庭审中进行了调查,并结合调查情况驳回了辩方申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强化证据裁判,做到“三个严格”。一是严格审查指控事实及在案证据。案件移送起诉后,我们迅速组织合议庭全体成员阅卷,对指控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庭审举证情况,对证据进行重新梳理,避免举证遗漏。二是严格根据在案事实及证据依法定性。准确把握涉黑类案件“四个特征”的内在要求和相互关系,根据在案的事实和证据逐一分析、认定,得出结论。三是严格依法从严惩处。对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一般参加者,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同时,充分利用财产刑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对三起涉黑案件中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76名被告人全部并处财产刑,特别是对组织、领导者均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确保了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