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为民生 执行促和谐
一是树立民本意识。要求执行人员必须坚持依法执行,做到以人为本,提高全员对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雇员受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刑事附带民事、涉及低保人群的案件、医患纠纷案件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的重视程度,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对凡属于涉及民生的执行案件一律免收执行费,今年以来,共减免执行费2万余元;为当事人寻求法律救济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民生的诉讼案件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并视案情启动先予执行程序,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执行和解。 在执行工作中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精心强化执行和解,不放弃任何可能和解的机会,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裁判所确认的权益,不仅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执行兑现率,还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院执结案件和解率近30%。
四是建立联动机制。执行人员及时与被执行人所在村组、司法所等基层组织沟通,共同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和说服教育,促成执行和解;对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向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建设、金融、电信等部门及被执行人所在乡镇、单位通报情况,邀请人大代表、基层组织、公安机关、新闻媒体等部门参与协助,建立威慑联动机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开展司法救助。对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欠缺,确实无法履行义务,而申请执行人又生活困难的,通过请求政府支持、法院筹款等渠道设立执行救济专项基金,实施司法救济,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避免因执行困难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截止今年10月,我院共申请司法救助款18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达30人,并协助6人办理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
六是做好真情回访。针对部分涉及民生案件的被执行人分批或按月履行义务,我院将“真情回访”作为执行涉民生案件必不可少的环节,坚持要求执行人员做好执行回访工作,做到既要了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情况,又要了解申请执行人的生活状况,对企业拖欠工资、养老保险金等侵犯员工权益的案件,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消除劳资双方的对立情绪,确保民生案件既取得法律效果,又取得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