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高效执行帮助银行清收不良贷款1200余万元
1月28日,钟祥农发行给钟祥法院送来了一面绣有“高效执法 公信务实”的锦旗,以表达对钟祥法院执行干警高效执法,帮助银行清收不良贷款的由衷感谢!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仅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18年8月31日,某米业公司因资金周转向钟祥农发行贷款192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同日,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权利质押合同》,同意以公司土地房屋为此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并用66万元存款作为质押担保;某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与钟祥农发行签订《抵押合同》,同意以机器设备为此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白某及妻子余某与钟祥农发行签订了《自然人保证合同》,同意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签订后,钟祥农发行按约定向某米业公司发放贷款1920万元,但截至2019年3月21日,该公司仅偿还了部分利息。钟祥农发行向该公司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要求其偿还贷款本息,同时向某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白某、余某发出通知,要求履行担保责任。某米业公司用银行存款及质押存款偿还了部分本金70余万元,剩余本息拒不偿还。故钟祥农发行提起诉讼。经审理,钟祥法院判决某米业公司支付钟祥农发行借款本金1200余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某米业公司等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钟祥农发行遂向钟祥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该笔贷款金额较大,严重影响地方金融环境,在执行过程中,钟祥法院执行干警加大依法清收力度,及时查封抵押资产,并在市政府的多次协调下,将该资产依法网络拍卖,成交价格1200余万元,于成交当天划转至钟祥农发行账户。
近年来,荆门市两级法院十分重视服务保障金融工作,通过成立金融审判团队、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等举措,不断提高服务保障金融工作水平,为维护金融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