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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遇难题 东宝法官送温情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09-11-20 14:59:35
    东宝一名乡镇砖厂工人受工伤后,10年难拿到工伤款,今年已年过七旬,但生活和住房都无着落。近日,东宝法院执行法官帮老人执行回拖欠了10年的工伤款,还协调相关部门为其办理了低保和住房,解决了其后顾之忧。

    这名老人姓王,早在2000年,王某在砖厂生产机房安装皮带时,一只脚不慎被机器绞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六级。王某以工伤为由要求砖厂为其解决医药费和伤残费,砖厂拒绝支付。当年,东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确认砖厂应支付王某伤残补偿金等1万元,砖厂未履行。随后,王某向东宝法院申请执行,砖厂表示同意调解协议,但以砖厂为村办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为由,一直拖付伤残赔偿金。

    2008年9月,全国法院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始后,王某向东宝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参与。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赶赴当地村委会和砖厂协调此案,并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慑于法律威严,当地村委会陆续支付王某伤残金7500余元,并承诺将该村一口8亩鱼塘15年经营权抵付王某经营,此案得以执结。

    尽管案件了结,但老人居无定所,生活困难。法院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对老人表示一定会“一管到底”。今年5月以来,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主动向老人所在镇主要领导汇报该案和老人的现状,希望政府能解决老人的低保和住房问题。目前,东宝区民政局和镇政府已为老人办理了低保,村委会也为其就地解决了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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