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二级巡视员郑俊岭一行我院调研
1月19日,省高院二级巡视员、教培处处长郑俊岭一行赴荆门,对法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发挥律师对审判权制约监督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调研,并先后与律师、企业家代表和市优化办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对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交流,听取了意见建议。
省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意见(试行)》发布后,我院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对进入法院履行职责的律师免予安检,配备了律师阅卷室及庭审期间的律师休息室、律师袍,依法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辩论辩护权和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证据、代理申诉等诉讼权利,充分听取律师的主要辩护、代理意见并对其进行分析说明,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及审委会予以讨论。
省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进优化湖北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暂行规定》《全省法院进一步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发布后,我院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长牵头抓、分管院领导分工负责、专班协调推进、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积极开展动员部署,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全过程中落实一案一表,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作为涉企案件结案必备附件,督促各业务部门严格落实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并将涉企案件审理情况纳入审判绩效日常通报范围,定期进行检查。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领导干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600余次,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90余项,我院在全市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并被评为“荆门市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集体”,相关工作受到市优化办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