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今天是:           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新闻检索
网站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巾帼花开别样红

——记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周利红
作者: 李胡兵   发布时间: 2013-06-13 15:38:00

   

她,秉公办案,不偏不倚,十几年审理的案件无一上访,群众说她是好法官;她,既严格管理,又细心呵护,法官们说她是好庭长。她外表娴静,内心却饱含热情;她做人低调,工作却极为出色;她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却以润物无声的真诚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她没有震憾人心的豪言壮语,却以一种纯净的责任感,十几年默默坚守在审判工作第一线,耕耘不辍。她是一个柔肩挑重担的人民法官,一个舐犊情深的慈母,一个顾家爱家的贤妻,一个孝顺贴心的女儿。她从容地演绎着巾帼花开别样红的动人故事。她,就是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周利红。

1994年,周利红通过全省法院公开招考进入法院工作,从一名教师成为了一名法官,十几年来,她先后在法院政治部、立案庭、国家赔偿委员会、民事审判庭等部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但无论岗位、职位怎样变化,她总是干一样、专一样、精一样,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工作的完美,秉持着“甘于清贫,乐于奉献,干净做人,务实做事”的人生信条,勤奋工作,爱岗敬业,只顾耕耘,不问收获。她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法官,2011被评为全省党务工作先进个人,2012年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她带领的集体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荣获2011年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持学而不怠,做学法的带头人。

她热爱学习,善于思考。多年来,她好学不倦,来法院前她是学校的老师,专业不是法律,为了当好法官,1997年参加了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学习,三年后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多年来,她好学不倦,以一个职业法官的要求勤学敏思,刻苦钻研,具有现代司法理念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在当书记员时,她笔录记得非常好,曾经在院里举办的业务培训班上为书记员们讲解如何做好庭审笔录,受到大家好评。还担任过业大教学班的辅导老师,为老法官们辅导功课。成为审判员后,更是孜孜不倦地钻研法学理论知识,工作之余,不放弃点滴的学习时间,2007年,已过不惑之年的她还以高分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在多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中,她还善于注重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经常针对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撰写调研文章,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解决方案以指导审判实践。她撰写的文章、体会有《如何做好民事案件的庭审记录》、《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问题研究》、《立案工作流程规范》、《国家赔偿案件疑难问题探讨》、《关于公司法的修改》等。

法理相济,做讲法的带头人

她有一颗爱民的心和善良正直的品格。在她的心里,天平两端,一边是法,一边是爱,在审判工作中,她注重以情辅法,以诚心、耐心和爱心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对当事人的困苦,有感同身受的胸怀,。她对案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追求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为此,在依法办案过程中,她融入正直而善良的“真心”,注重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把法律法规尽量用最通俗、直白的语言解释给他们,消除他们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在法庭上,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的陈述,她从不简单打断,而是专注听取,耐心引导,详细解释,以对当事人的尊重换取他们的信任。尤其对待申诉上访人员,耐心讲解法律,真心为他们解难,成为了他们信任的好法官。2007年,她审理了一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到北京上访,并在法院闹访数月。在对该案的复查审理过程中,她在组织听证中,专注听取,耐心引导,详细解释。庭后,在胡某住院期间,去医院看望并耐心讲解法律,消除胡某因不懂法而产生的抵触情绪。在胡某去北京上访期间,又去北京将其劝回,虽然后来作出的裁判对胡某不利,但她以其正直、公正的品格赢得了信任,胡某把她当成了朋友。法庭外,她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满腔热情地为老百姓宣讲法律、提供法律服务作为持之以恒的重要职责。她除了正确运用审判权力作出公正裁判以外,更以自己良好的道德和高尚的情操对他人、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她“以德感人,以法引导,以理服人,以情平气”的工作作风给每一个当事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为民司法,做司法的带头人

她坚持司法为民,秉公办案,做到优质高效的审理每一件案件。作为一名民事审判一线的法官,她深知法律作为人民维护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肩负着人民太多的期望与要求。因此,她对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有着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业务上精益求精。求真务实、细致严谨是她办案的作风。2011年,她审理了一件房地产纠纷案件,王某、高某合伙建房,因分配房屋发生纠纷,官司打了一审打二审,矛盾尖锐,她到现场了解情况,把法律法规用最通俗、直白的语言解释给他们,后来调解不成及时判决,双方皆服判息诉。她生活中率真随和,对小事从不计较,但对工作却很较真。审理案件,法官要千方百计查清事实,最大限度的还原客观真实,这是她对自己也是对别人的要求。对疑难复杂案件,她总是要查阅相关案例、法律依据,一一审核卷宗材料。对将要发出的每份判决书都要反复看上几遍,一丝不苟。经常下班后,她还在办公室给他人修改法律文书,修改后还会和年轻法官说为什么这样修改,以帮助他们尽快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她从不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注重办案效果。注重在法、情、理中寻找结合点,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和风细雨中平衡双方利益,平等保护双方权利,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8年,她审理了一件吴某提起的国家赔偿案件,经过查明案件事实,应当予以国家赔偿,因吴某对立情绪很大,她反复多次和其谈心,消除其抵触情绪,最终以和解方式了结了此案,并及时履行了协议,彻底化解了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该案也被评为当年全院的精品案件。她审理案件,能很快找出案件的焦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作出判断,审结了多件精品案件。十几年中她所审结、审批的千余件案件,经本院及上级法院多次评查、抽查和上诉审理,没有一件因认定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等原因发回重审或重大改判,也没有一件因裁判不公而导致当事人上访缠诉。天道酬勤,2011年她所带领的民三庭审理的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被选为湖北省十大知识产权案件,2012年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被选为全省法院精品案件,2010至2012连续三年在全院审判绩效考评中位列第一名,2011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清正廉洁,做守法的带头人

她恪守职业道德,做到一身正气,廉洁清明。“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作为一名法官,在多年的审判工作中,她做到了在权与法、情与法的较量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惟亲,不惟利,只惟法,摒弃私心杂念,坚守清正廉洁的本色。在现实社会中,有些诉讼当事人,为了让法律的天平向自己倾斜,总是在法官身上做文章,这对每个法官都是一个考验。她始终认为,能不能经受住这样的考验,不在客观,而再主观,不在别人怎样做,而在自己怎么为,关键要看自身的定力。她工作的地方是她的家乡,亲戚、朋友、同学为数众多,找她说情的、打招呼的人不少,但她对说情的人,坚持从法律和公正的角度进行解释,以取得他们的理解,对吃请礼贿一律拒绝。她曾经审理了一位农民江某诉我市某市医院医疗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很多医院的熟人、朋友给她为医院说情。但她经过对案件事实的认真审理,提出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有过错,应当予以赔偿的意见。她从法律和公正的角度对说情人进行解释,以取得理解。经过合议庭合议,一审判决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事实证明,她心中的天平没有倾斜过,她的公正无私赢得了大家的尊敬和称赞。

周利红同志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一名新时代女法官公正、文明、廉洁的光辉形象,在她身上闪耀着当代法官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