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
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以“两办”名义发文成立了18家单位联合组成的全市集中“清积”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协助人民法院清集工作,先后三次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如何化解法院执行积案问题,并积极探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在清集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市委书记傅德辉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对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作出指示。
该办法首创了“荆门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黑名单”制度。根据被执行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态度和违法行为的程度,依次将其列入A级、AA级、AAA级三个等级的黑名单之中。其中A级黑名单主要包括逾期不履行义务、不按规定申报财产状况等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AA级主要包括转移、隐匿财产,伪造、毁灭证据,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等躲避、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AAA级主要包括撕毁执行公告,擅自处分被查封财产,哄闹、冲击执行现场,侮辱、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损毁、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等各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
全市法院执行机构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认为被执行人有黑名单制度中所列行为的,及时向中院执行局申报将其纳入黑名单。市中院执行局经审查后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的决定,并及时确定相应等级,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相应等级,通过采取协助查找财产线索、将被执行人纳入征信系统记录、冻结贷款、冻结办理土地、房产、车辆过户手续、以及停办营业执照年检、启动限制出境等联动制约措施,敦促和迫使其履行义务。建立公开曝光制度,定期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名单。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由市中院执行局通知各成员单位取消黑名单登记,并及时对外公布。
该办法对19家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详细的划分。根据各单位的职权特点,明确规定了各自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运行过程中应该如何发挥作用,防止出现有的单位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中不想用权、不会用权、用不好权的现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整体功能,使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处处受制。
为保证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有效运行,市委政法委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通报运行情况。执行工作“黑名单”制度的建立,必将开创荆门法院执行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