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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完成编制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初审工作

作者: 肖正华   发布时间: 2019-06-03 11:15:57

近日,荆门中院圆满完成了编制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初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有关律师事务所、会计服务公司(事务所)、资产管理公司等12家机构上报省法院评审委员会,为全市两级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提供了专业管理能力较强、立场公正的“第三方破产管理人,为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随着供给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全市“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加快推进。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先后受理了富荣家纺、凯笛远洋、荆牛房地产等企业破产案件24件。破产案件涉及面广,影响大,相关利益主体诉求不一,社会公众对破产管理人的行为高度关注,债权人和债务人等特定群体对破产管理人的公信力提出了诸多质疑,在选任破产管理人的问题上甚至会产生激烈冲突,往往成为关注的焦点。对此,市中院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管理与监督,明晰破产管理人管理行为的红线,时时对其提示与警示,使破产管理人始终保持与法院追求价值的一致性,共同稳妥有序地推进破产程序。

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对优化资源配置、化解产能过剩、淘汰“僵尸企业”、完善企业退出机制的实际行动,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步骤,也是贯彻落实推进供给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荆门中院还将根据省法院相关要求,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等方面出台具体措施,为全市两级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提供良好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