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法院在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两评选”活动中获奖
作者:
梅海鸣
发布时间:
2018-06-20 14:59:49
近日,在2018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欢(合议庭成员肖芄、鲁琼丽)承办的(2017)鄂08民终898号案件被评为“精品案件”,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欢制作的(2017)鄂08民终898号、京山县人民法院谢静制作的(2016)鄂0821民初706号二篇文书被评为“优秀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