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法院审结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作者:
范雪莱
发布时间:
2019-07-18 09:49:16
近日,京山市法院审结了该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丁某等四人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各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元,同时补植树木465株,一年成活率达到85%以上,并承担恢复原状相关技术方案的编制费用800元。
2017年12月,丁某等四人共同出资6000元购买了京山坪坝镇丁畈村某村民的杨树林,并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杨树及枫杨93棵,林木蓄积量18.4364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丁某等四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案发后,四人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另外,四人的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判令丁某等四人承担补植复绿民事责任及恢复原状相关技术方案的编制费用,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