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远必执!沙洋县法院远赴千里促履行
近日,沙洋县法院执行局、法警队远赴千里之外,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圆满执结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2020年9月,严某与王某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严某按协议出资履行义务后,王某向严某实际支付了利润分配及投资款共计18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2021年12月8日,双方在沙洋县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向严某分批次支付共计42万元款项,并对违约事项进行约定。但王某始终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并对王某的财产线索进行查控,均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王某电话联系沟通,进行说服教育,告知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重要性及拒不履行的后果,后王某分两次共计支付8万元案款,剩余款项一直未支付,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今年9月初,案情迎来了转机。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关线索,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系安徽省人,近期在安徽省宿州市工作生活。面对这条千里之外的执行线索,执行局迅速抽调精干人员成立执行小组,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长期居住活动地。
经过一路长途跋涉,执行小组在于9月6日下午7时赶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第一时间到达被执行人居住的小区,对地下车库、小区地面、楼梯走廊等重要位置予以确认。在入夜后,分人分组,多次轮班巡查。终于在次日凌晨,发现王某驾驶车辆回到居住小区。执行小组经过集体商议,决定围绕王某的车辆、以及可能居住的楼层住户电梯、安全通道拐角等位置进行布控。
9月7日上午11时,凭借对王某照片的多次观察,执行人员一眼认出王某即将登车,执行小组及时将王某带到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埇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积极协助沙洋县法院执行,共同对王某释法说理,并告知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其间王某虽答应筹款,但几小时后仍未筹得案款,法院决定对王某实施拘留,遂将王某带至淮北市濉溪县拘留所。在去往濉溪县路上,执行法官依旧对王某开展说教工作,告知其行为可能触及拒执罪,王某明白了其中利害关系后,联系亲朋于当日下午4时向法院账户支付了10万元案款。
执行虽艰,但决心不减;路途虽远,但使命必达。沙洋县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依法遏制和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