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4 | 国庆我在岗 执行不打烊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京山法院于国庆期间展开集中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13人,警车4辆,驱驰于京山城区、雁门口、钱场、屈家岭等地,执行到位2.6万元,拘留1人、拘传5人,执行完毕2案、达成和解3案,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因资金周转困难,裴某向张某借款3万元,并承诺一个月后归还。后裴某向张某出具借条,偿还了部分欠款,但仍有1.2万元欠款未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裴某消极履行还款义务,多次躲避法院执行。执行当天,法院执行干警赶赴裴某住所,依法对裴某展开强制执行。裴某对此始料未及,面对执行威势,自知无法再逃避还款责任,当场足额缴纳欠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鲁某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拖欠徐某7万元迟迟未还,且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仍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执行当天,执行干警根据前期摸排线索,在鲁某小区蹲点守候。下午五时左右,鲁某进入小区,但又立即驱车驶离,执行干警当即开车紧随,待行驶至安全位置后,果断截停鲁某所驾驶的车辆,并将其依法传唤至法院。一开始,鲁某兜圈子、打太极,声称自己最近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对此,执行干警向其充分释明拒不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以及强制执行手段,迫于执行威慑,鲁某转变态度,当场筹款缴纳6000元。随后,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剩余欠款鲁某从2024年11月开始按月分期支付,每月还款2000元,直至付清为止。
包某、龚某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双方应共同向申请执行人退还货款4.3万元,而龚某仅还款了2千元便销声匿迹。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包某认为自己只是担保人,理应由龚某履行还款义务,而龚某又远在国外,双方相互推诿。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前往包某住所对其进行传唤,包某仍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还款义务,拒绝配合执行。在执行干警向其释明担保人也有履行责任后,包某又声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见状,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法院。见干警们“动真格”,包某转变态度,当场履行了6000元,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展开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包某承诺积极筹款,自2024年11月开始每月还款3000元,直至付清欠款。
向某与袁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但向某并未依约履行给付15万元的义务,袁某遂向京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向某,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向某皆以经济困难等理由敷衍、拖延。执行当天,执行干警将向某传唤至法院,告知其若继续拒绝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有力地震慑了向某的拒执行为。最终经袁某同意,双方达成和解,向某承诺将所养殖的鸡出售后,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先行还款3万元。
李某作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被执行人,多年前向杨某借款12.5万余元,杨某多次催促李某还款,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执行当天,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并耐心释法明理。但李某仍置若罔闻、态度恶劣,坚称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执行法官最终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于晚上9点将李某移送至拘留所。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这个特殊的假期里,京山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向消极履行行为亮剑出拳。
下一步,京山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工作的高压态势,始终以“如我在执”的理念,灵活用好各种执行举措,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在每一件执行案件中,办出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