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法院司法救助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
作者:
王 欣
发布时间:
2018-10-12 09:16:08
近日,钟祥市法院依法为执行不能案件当事人吴某申报5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生活困难。该院审理了吴某与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杨某赔偿吴某经济损失831801.55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刑满释放后,携家人长期外出,至今下落不明,该院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和传统查控方式穷尽调查手段,也未找到被执行人杨某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吴某因交通事故致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终身需要护理,家庭特别困难,后期治疗费用也无着落,钟祥法院依法为其申报了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