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大帮手
——钟祥市法院柴湖法庭精准服务营商环境
钟祥法院柴湖法庭位于全省最年轻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大柴湖经济开发区境内,辖区内重点项目多、企业类型复杂、社会关注度高。2020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柴湖法庭受理的涉主体市场案件不断增多,案件呈现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矛盾尖锐化等特点。柴湖法庭从基层法庭工作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向深处拓展、向细处落实,因案施策,迅速行动,用足用活法律,确保高效处理涉企案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一、提升司法诉讼服务意识,完善诉讼服务流程
贯彻落实涉企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的立案制度。畅通现场立案,推动完善自助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跨域立案等立体化诉讼渠道,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对涉企诉讼、执行案件,健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做到诉前调解、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六大优先”,进一步提高涉中小投资者案件的办理效率。引导企业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神经末梢”。深入一线了解企业需求,为重点项目和相关企业提供更加精准、更具个性、更有成效的“个性化套餐”,引导企业因案施策、高效解纷。今年以来,柴湖法庭和包联院领导多次到大柴湖移民产业创业园开展“法润企业”活动,精准问需、精准普法、精准讲解、精准答疑,积极践行101%优质服务理念,截至4月中旬,共为企业解读政策10余次,参加2次矛盾调解,为企业精准把脉、补齐短板。
二、深化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执行效率
继续加强与大柴湖经济开发区矛盾多元化解中心的联系,全面落实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探索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同时准确把握“调”与“判”的关系,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以判示调,以判决确立规则、规范行为,以调解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科学精准适用独任制,根据案件情形和当事人选择,依法扩大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范围,同时注意把握适用独任制条件,确保案件审理质量。截止今年4月,柴湖法庭已成功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了3起因被告下落不明而起诉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并及时依法作出判决。积极有序推广适用在线诉讼模式,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对案件审理方式的选择权,依法开展规则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切实发挥在线诉讼高效、便捷、低成本解纷的功能作用。柴湖法庭与省高院、市法院技术工程人员积极沟通,在科技法庭开通互联网庭审通道,通过“易审”app审理和调解了6起因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案件,真正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三、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保障司法救济及时性
对涉企执行案件,及时快速地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查控系统采取财产查控措施,加强与院执行局的沟通协调,做好类案检索,合并执行,扎实贯彻落实市法院下发的执行案件联动机制,以最快速度和最大限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执行完毕率和实际到位率,确保企业资金及时回笼,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动是最好的推进方式。2021年,柴湖法庭通过以上措施,审结执行了一批以邮储银行和中国银行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依法保护金融债权、打造绿色健康金融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22年以来,已审结执行了大柴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钟祥纽维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奥达隆生物有限科技公司、湖北光耀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等涉企案件,受到多家国有金融企业和大柴湖经济开发区党委的高度肯定,成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