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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法院副院长公开开庭示范刑事速裁

作者: 胡 佳   发布时间: 2019-05-30 14:10:25

    5月29日,京山市法院副院长曾新华采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该案从开庭到宣判,整个庭审用时8分钟。

今年4月30日20时,被告人汪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汪某血液中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115.2毫克/100毫升。

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京山法院决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此案,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核实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及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汪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投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