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亮剑“打财断血”
荆门两级法院强力推进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有效巩固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荆门两级法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积极开展财产查控与处置工作,坚决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努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截至目前,对3件判决生效的黑恶犯罪案件,已执行到位2000余万元以及车辆15辆、房屋15套,并正在相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迅速推进对价值过亿的酒店股权等财产的执行。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和市扫黑办的部署协调下,在依法公正高效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合理调配执行力量装备,统筹安排各项执行工作,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作为执行工作重中之重,抓好抓实抓牢。市中院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玲负责统筹、指挥、协调该类案件执行的全面工作,每名班子成员肩上有包案任务,执行局长和一名执行庭长具体负责指导每一步的执行措施,将对各基层法院的对口指导任务明确到案,明确到人,明确到每宗财产,因案施策,综合运用追缴、没收、罚金等多种手段,抓好抓实该类案件的执行。目前市中院已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20余次,现场协调、督导30余次,直接参与查封、扣押等8次。
注重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由于我市扫黑除恶工作在全省开展早,京山法院审理的郭华案、钟祥法院审理的孔氏兄弟案、沙洋县法院审理的廖海滨案等3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涉黑犯罪案件,其财产处置的执行工作也比很多兄弟法院起步早,但在“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前,此类执行案件并没有完善的制度和成熟的经验可循,而“打财断血”工作又不容片刻延误,为此,市中院组织刑事、执行、立案等部门认真研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处置的相关问题,并积极建议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带领执行局负责同志到宜昌中院、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等地学习取经,并建言献策,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组织下参与制定了《荆门市涉黑恶犯罪案件财产处置工作操作规程》,为顺利开展该类案件的执行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明确工作流程,加强部门配合。在具体的财产处置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全面审查涉案财产的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等证据,依法对涉案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审判时还未追缴到案还需要继续追缴的,要求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补充完善,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形成了扫黑办直接领导、公安机关甄别固定、检察机关审查确认、刑事审判部门移送执行、执行部门具体实施的“一条龙”的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法院建立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处置部分执行的快速通道,做到快立、快执,执行部门对上述案件优先安排精干力量负责执行,防止因案件执行周期过长,影响打击效果。
坚持深挖细查,实施精准打击。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的涉案财产往往数额巨大、关联企业多、资产形式多样、资金流向复杂,为此,全市两级法院在狠抓现金、车辆、房产等显性财产执行的同时,特别加强了对股权、债权等隐性财产的查控和处置,主要针对黑恶势力以其聚敛、获取的财产进行投资、置业、非法放贷等产生的收益和形成的财产进行深挖细查、依法准确审查甄别,防止转移、隐匿财产,突出打击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