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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行及赴外地执行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作者: 执行局   发布时间: 2013-04-01 15:25: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1年5月16日施行以来,荆门地区两级法院按照该规定的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严格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执行中,委托执行及赴外地执行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一、委托外地法院执行、受托执行、赴外地执行的基本情况

一是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情况。荆门法院共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有16件,其中外地法院已回复并执结的3件;退回的1件;未得到回复也未将案件退回的12件。

二是受托执行的情况。荆门法院接受委托执行的案件有80件,其中有34件依法立案,现已有7件已执行完毕;42件因不符合委托执行的条件已退回或回复;4件既未立案,也未退回,还在处理中。

三是赴外地执行的情况。全市法院共赴外地执行28次,均得到当地法院的较好配合。

二、委托执行及赴外地执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委托执行案件在途时间过长。有些委托案件因形式要件不齐,致案件立案不成,造成案件执行材料中间环节滞留时间过长。

二是委托执行案件立案难的问题比较突出。我市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16件案件中,受托法院立案的只有3件,占18.75%;我市法院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80件案件中,立案的是34件,占42.5%。

三是委托执行的效果不理想。我市法院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16件案件中,受托法院执结的只有3件,占18.75%;我市法院接受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80件案件中,执结的是7件,占8.75%。

四是赴外地执行报批手续繁琐。赴外地执行,特别是跨省执行时,到省高院办理审批手续必须提前7日以上报批,手续繁琐,到外地执行时还要到对方省高院办理手续,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五是异地执行强制措施难实施到位。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对其拘留关押程序繁琐,被执行人是法人的,地方保护主义作祟。

三、原因分析

一是涉执信访压力大。现在的委托执行规定和以前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委托执行的案件受托法院立案后,该案件的管辖权随之转移到受托法院,案件如果执结不了,造成信访问题受托法院难辞其咎。这就会使受托法院在接受委托时十分小心,难于执结的案件就会尽量不立案,以免造成信访问题。委托法院为减少涉执信访,明知案件难以达到预期目的,仍委托执行。如有些案件,委托法院明知存在案件有中止、终结执行的情形,为减少申请执行人对立、不满的情绪,将此类案件委托执行;有些案件,委托法院了解相关情况后,明知被执行人财产难找,或没有履行能力仍然进行委托。

二是案件执结难度大。委托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是外地人,被执行人所在地基层组织对被执行人不同程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受托法院难以查清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及其下落,致执行不能。各地法院所受理的民商事执行案件大幅上升,而又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现象。这样案件承办人就会偏重于本院案件的执行,顾此失彼,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也是造成受委托案件积压的重要原因。

三是管理协调不规范。受托法院对委托执行案件重视不够,因委托执行案件执结率没有纳入受托法院审判监督管理范围,因而对委托执行案件重视不够,缺乏监督管理。委托法院与受托法院权限划分含糊,由于相关规定对执行权权限划分不清,在执行实践中,两家法院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不一致,造成的矛盾难以协调,使案件处于执行不能、结案不能的两难境地。案件委托执行后,往往导致权利人与受托法院不属一地,案件若不能顺利执结,化解相关矛盾往往离不开委托法院的配合支持,而两地法院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

四、对策及建议

一是进一步规范委托法院的委托行为。委托法院应从严审查执行案件,完备委托手续,审核生效法律文书,避免委托执行因案件本身的原因无法执行,尽可能保证委托执行效果的实现。委托执行案件报结后,应尽快建立健全委托外地法院执行案件的档案材料。凡委托外地法院执行的案件,委托法院都要将案件的有关情况详细登记留份存档,以备与受托法院联系协调、催办、办理必要手续时使用。

二是加强对委托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委托法院委托执行后,应及时同受托法院联系,受托法院也应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委托法院。同时受托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应建立完善的督查机制,定期检查。

三是加强检查和处罚力度。建立委托执行案件呈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由委托法院内部或上一级法院对委托案件定期进行检查,对无故不办、拖延不办的案件进行督办、限期执行,并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充分调动受托法院的积极性。

四是加大事项委托执行的力度。赴外地执行需上级法院层层审批,异地采取强制措施需当地法院决定,然后才能协助执行。鉴于此,结合委托执行案件的相关规定,从节省办案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这一基点出发,先委托异地法院调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然后针对性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赴异地请当地法院协助执行。事项委托也可有效解决因难以达到委托执行的条件,而造成的“委托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