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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法院发布首例执行悬赏公告

作者: 刘 晶   发布时间: 2019-06-28 10:25:00

6月27日,京山法院对被执行人董登义发布了首例执行悬赏公告,通过各微信平台、户外电子显示屏广泛发布,同时,通过张贴纸质公告、公告登报等多种方式扩大覆盖面,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实施“围追堵截”。

2017年4月,董某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到京山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被告董登义同意分批次偿还借款5.6万元,如未按期还款,则另承担违约金2万元。事后,董登义未按约定还款,董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京山法院经过多次调查,发现董登义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董登义四处躲藏,法院干警多次寻找未果。经法官介绍执行办法,董某自愿以购买保险的方式发布悬赏,向法院提供线索并实际控制被执行人董登义的,奖励人民币8000元。

尝试悬赏机制,是京山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一项新举措,鼓励群众提供线索,帮助法院破解执行难,一方面可以增加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机会,同时对被执行人施加心理压力,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京山法院悬赏公告 - 副本.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