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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和解协议,盘活三方棋局
——东宝区人民法院柔性执行,为2.89亿金融债权案找到最优解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11-03 14:52:16

近日,东宝区人民法院成功促成一宗标的额高达2.89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以执行和解方式圆满结案。此举不仅创下该院执行标的与和解金额的历史新高,更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有效保障了金融债权安全,挽救了一家具有发展前景的新能源企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源于申请执行人甲银行与被执行人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5年8月25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获东宝区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各方约定乙公司需偿清甲银行借款本金2.86亿元及相应利息、罚息等;甲银行对于乙公司质押的某风力发电项目应收账款在最高额9.03亿余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丙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向甲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因乙、丙公司未按生效裁定履行义务,甲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近3亿元的巨额标的及其对区域金融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东宝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建由执行局长牵头的专门团队进行研判。经深入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乙公司系襄阳市一家致力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风力发电企业,也是当地的清洁能源核心支柱企业,其风电项目已被纳入地方“十五五”战略规划,丙公司则是乙公司的投资公司。2020年,该公司为风电项目向银行贷款3亿元,项目曾有效拉动当地就业与产业链发展。后因团队变动、技术迭代及疫情影响,公司资金流骤然紧张,导致贷款逾期。


考虑到乙公司过往五年均能按期付息,且其风电项目仍持续产生收益,具备复苏潜力,执行法官联席会议研判认为,盲目采取强制措施恐致企业停摆、设备受损,并可能使银行贷款沦为坏账。为此,法院确立了积极推动执行和解的工作思路。


执行法官多次与甲银行沟通,阐释“竭泽而渔”可能带来的双输局面,争取银行对和解方案的理解。对此,甲银行表示理解认可。


当申请执行人释放了和解信号后,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其后,执行法官数次奔赴襄阳,实地勘查乙公司经营场所与风电项目,了解风电项目的收益情况和实际运营情况。确认其发电收益稳定,具备分期偿债能力。乙公司负责人恳请法院主持,以“空间换时间”分期履行,并说明需保留必要资金以维持项目运转、支付税费及员工薪资。


法院亦与承担连带责任的丙公司深入沟通,明理释法。经过多轮沟通,丙公司心悦诚服,愿意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意以其持有的案外人公司100%股权为该笔债务提供执行担保,并由法院采取冻结措施。


在厘清甲银行、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结构,也摸清乙、丙公司财产状况和各方当事人的和解意向后,今年9月26日,执行法官主持下,各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乙公司每月向甲银行支付当月利息及不低于300万元的贷款本金,并可保留部分经营所需资金;若未来经营改善,将重新协商还款计划;丙公司则以其持有的股权提供执行担保。协议签署后,乙公司当即足额支付了首期款项,展现履约诚意。


至此,这起标的近3亿元的金融债权执行案件得以和解形式圆满执结,各方当事人忧心而来,满意而归。


“此案的成功和解,不仅为银行近3亿元债权构筑了‘安全网’,更通过柔性执行保全了优质新能源企业的生产力,有效防范了区域性金融风险。”东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建华表示,该案是法院司法服务实体经济、保障金融债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未来东宝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机制创新,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