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理千家事 躬解万户纷
年仅36岁的寇飞,现任钟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参加工作十余年来,他一直扎根基层,在乡镇法庭吃苦耐劳、兢兢业业、默默奉献。他公正执法,文明办案,注重提高办案效率,注重社会效果,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撤诉率高。他擅于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他是钟祥市人民法院较早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年青干警之一,多次被评为荆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
忠于职守 扎实工作
在基层法庭,案件从立案到送达、开庭、文书制作全程都由承办法官亲自办理,程序多,工作量大。虽然办案环境差,但寇飞在办理每一个案件过程中,都力争做到快审、快结、快执,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办案效率,在工作中他做到了“四个及时”。即当案件交办、到手后及时送达文书,确定开庭时间;案件开庭后,及时制作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报签打印后,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法律文书生效当事人申请执行后,及时立案执行。在办案中,他加快办案流转,加快办案节奏,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他始终把办案与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他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练就了独特的审判艺术,具有高超的调解能力,总结了一套“寇氏工作法”。多年的基层法庭工作实践让寇飞深深体会到调解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自最高法院提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要求以来,他将加强诉讼调解作为审判工作的重点,从立案到结案整个审判过程中,实行全流程调解机制,并且以严肃认真的精神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件案件都一丝不苟,耐心调解,化干戈为玉帛,绝大部分案件做到了调解结案。他在审理陈某诉杜某、周某水库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中,庭审结束后,为避免双方扩大矛盾,寇飞深入水库现场进行清产核资,他有时忙到半夜转钟,有时从上午8点多一直干到下午3、4点才吃上中餐。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两被告主动将水库交给原告投放鱼苗,原告撤回了起诉,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2010年来,他办理的案件无一件上诉后被发还重审、无一件当事人上访缠访。
学以致用 勇于探索
在工作之余,寇飞挤时间学习法律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并将所学用于指导工作实践。近年来,他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加省法院系统组织的学术研讨会,丰富了理论知识,提高了写作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他在审理亢某夫妇诉马某夫妇生命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亢某之子受被告马某之子之邀出门玩耍,后在一起游泳时溺水身亡,判决被告马某夫妇补偿原告亢某夫妇经济损失27000元。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寇飞发现原、被告两个家庭有很多无奈和抱怨,如果仅根据案情一判了之,虽然法理可通,但仍无法修复双方邻居之间的裂痕,以后还可能引发其它新的矛盾纠纷。于是,他在判决书后附上一段深情的判后语,希望原、被告两家继续保持以往融洽的关系,以慰藉亡灵。双方当事人看了该判后语后,深深体会到法官的良苦用心,内心受到很大震动,纷纷伸出和解之手,至此该案得以妥善化解,并且此做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身正气 默默奉献
近年来,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不时向人民法院悄悄袭来。面对那一张张被权情污染过的关系网,寇飞以他公正无私的品德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他始终牢记“廉洁才能无私,无私才能无畏,无畏才能公正”的工作理念,决不利用手中的权力办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更不用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在工作中,他从不叫一声苦和累,总是感到工作时间不够用,很少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每逢双休日,他都要抽出一天多的时间,在办公室加班。有时别人好心劝他:“工作是干不完的,还要多注意身体”,他总是说“没事”。几年来,寇飞始终把工作视为一种乐趣,不论有多忙,多辛苦,从无怨言,从不张扬,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因为他知道,这是一名共产党员应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