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法院审判团队实现扁平化管理科学化运行
作者:
刘璐璐
发布时间:
2018-09-25 09:17:57
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进,掇刀区法院通过强化繁简分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等综合配套机制改革,盘活用足现有力量,实现了审判团队的扁平化管理、科学化运行。
因案制宜,组建多元化审判团队。在对各业务庭案件数量、难易程度、人员结构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以现有部门和人员为基础,以审判效率和专业为主要考量要素,组建差异化审判团队9个。其中,在立案庭组建“1+1”团队,开展诉前调解和保全工作;在刑事审判庭组建“1+1+1”审判团队;在民事审判庭针对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五大类常见案件,进行专业化、类型化人案科学配比,组建“1+1+1”团队,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在团队人员配备上,考虑记录速度和准确率将书记员分为三级九等,根据员额法官资历和承办案件类型,进行合理搭配。
借力改革,弱化审判庭对团队影响。根据内设机构改革要求,将原14个内设机构减至5个,合并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设置综合审判庭进行试运行。通过设置综合审判庭打破了传统审判庭之间的界限,弱化了审判庭对团队的影响,审判团队的人员由院里统筹调整,审判案件的种类、数量由审判管理部门动态调整,使法院扁平化管理成为现实,目前试运行效果良好。
院庭长带头办案,强化审判团队主体地位。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在省高院规定的办案数量基础上提高副院长、审委会专委办案指标,要求副院长、审委会专委每年办案数量分别不少于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的50%,60%。2018年1—8月,院庭长审结案件1761件,占全部案件的8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