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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全心“权益”为你

作者: 本院   发布时间: 2025-03-17 08: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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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荆门中院组织干警参加以“优化消费环境,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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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设立普法宣传点位,干警们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题普法宣传,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条款,包括个人信息保护和合同纠纷处理等,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解释。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全市2024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我院一起案例入选。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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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砖“货不对板”
法院支持“退一赔三”


案情简介】王女士花费69000元购买某知名品牌瓷砖,后发现部分瓷砖非该品牌,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赔偿其合同价款的3倍207000元。经审理查明,商家所售瓷砖中有货值8880元的产品系以非品牌瓷砖冒充合同约定的品牌瓷砖,构成消费欺诈。东宝区人民法院判决商家退还非品牌瓷砖价款88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26640元。本案经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维持原判。


【案例评析】本案中,商家实施欺诈行为,除向消费者退款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3·15

不仅是刻在日历上的符号

更是丈量法治温度的标尺


人民法院

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

违法犯罪行为


全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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