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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脱贫群众遭遇车祸 掇刀法院热心帮扶

作者: 杨小瑜   发布时间: 2021-04-26 14:54:16

掇刀区团林铺镇一脱贫群众遭遇车祸受伤严重,掇刀区法院主动作为,热心帮扶,并快速审结了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近日,掇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两家保险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这是掇刀区法院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又一成果。

2020年1月18日晚,团林铺镇朱店村村民李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至团林铺镇赵庙村路段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左开放性胫腓骨干骨折、头皮挫伤、鼻梁骨折等,在该院住院87天后未能恢复,又转入另一家医院继续治疗35天。经鉴定,李某伤残程度为十级。该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为李某无责任,小型普通客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小型普通客车车主在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在某农业保险公司投保商业三者险。

团林铺镇朱店村是掇刀区法院包联村,李某一家原为贫困户,家中有一个残疾的女儿,李某在车祸中受伤严重,治疗花光了家中积蓄。掇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志军获悉后,积极与车主联系协商,车主先行垫付了18万元医疗费,保障了李某得到及时治疗。李某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掇刀区法院立案后,协调司法部门为李某提供法律援助,并同意他缓交诉讼费。掇刀区法院城南法庭快速审结了此案,从立案、开庭到判决只用了1个半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