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这就是“赖”的代价!
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
企图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别自作聪明啦!
“老赖”的时代已经过去
东宝法院动真格
严打拒执
只要你敢挑战司法权威
就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4月19日,东宝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拒不执行裁定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鲁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充分彰显人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的坚强决心。
案情回顾
几年前,鲁某向朋友借款300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后因种种原因,到期未能偿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债权人将鲁某告上法庭。东宝法院依据前期双方调解协议作出裁定,裁定鲁某于2021年10月2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300万元及利息,若鲁某未按期偿还,原告则有权将鲁某抵押给其的房屋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裁定生效后,鲁某拒不履行义务,还将抵押给原告的荆门城区小区一车库进行了出售,获得价款35万元,并将35万元用作了他途。
法院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鲁某既拒不主动履行义务,也不主动申报财产状况。在执行干警查明鲁某无视法律法规,拒不执行裁定,私自变卖抵押财产后,立即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2022年11月22日,公安机关查明案情后,以鲁某涉嫌犯拒不执行裁定罪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2023年4月19日,东宝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一审此案,并邀请5名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辩论、辩护、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鲁某明知抵押给债权人的车库变卖后理应用于履行支付还款的义务,却恶意不为之,导致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
公诉机关指出,在法院判决前若鲁某将变卖车库所得35万元拿出用于履行支付义务,建议法院对鲁某适用缓刑。遗憾的是,鲁某未能正确面对,以至于失去这一机会。最终,东宝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鲁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会上诉。
今年以来
东宝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以严打“拒执罪”为抓手
雷霆出击
常态化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全力提质增效
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