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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开门红”!京山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14.3万元

作者: 京山法院   发布时间: 2024-02-23 10:20:39

2月19日上午,京山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符合救助条件的5名申请救助人发放救助金共计14.3万元。京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云主持仪式。

举着写有“31000元”的红色领款牌,申请救助人赵某露出激动宽慰的笑容。2022年,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乘载赵某,于某路段行驶时驶出路外,造成赵某伤残。经认定,刘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京山法院判决刘某除已经承担的医疗费用外,还需赔付赵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

由于交通事故,赵某颅脑损伤致精神障碍,且因伤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收入锐减,难以支撑高昂的治疗费用及子女上学等生活开销,一家人愈发艰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赵某至今未得到赔偿。

同赵某一样,本次领取司法救助款项的申请救助人家庭均较为困难,且由于意外交通事故纠纷等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及人身伤害,生活陷入急迫困境。在收到他们的司法救助申请后,京山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陈吉明立即审查核实情况,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指引他们妥善准备申请材料,并最终根据相关条例规定为各申请救助人申请到2.2万-3.2万元不等的救助金,缓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体现了司法救急解困的民生保障功能。

发放现场,法院干警逐一对救助申请人进行核定,并向他们阐明司法救助金的性质、救助金额等,协助他们办理司法救助金领取手续。

司法救助是暖民心工程,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京山法院将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落实落细司法救助政策,把人民法院的关怀和法律的温情送到老百姓手中,为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