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区法院规范司法鉴定案件监督评查机制
作者:
王京霞
发布时间:
2017-07-17 17:36:43
今年元至6月,荆门市东宝区法院鉴定结案的91件案件,鉴定时限同比缩短近25%。
近年来,该院严格落实司法鉴定案件随机抽签制度,对除伤残鉴定重新鉴定时须遵循双方当事人意愿选定鉴定机构外,其它所有案件一律在审判庭实行随机抽取,并邀请院监察室现场监督。
全面落实鉴定公开制度,所有鉴定机构名册一律公开告知,随机抽取结果当场反馈给当事人;移交鉴定的材料,必须经过质证、认可,严禁鉴定机构向当事人直接收集鉴定材料和其他单独接触行为。明确鉴定时限,根据鉴定类别、案件的难易程度、平均鉴定周期等综合因素明确鉴定时限,其中法医临床病理类不超过45天、资产评估类不超过75天、文书痕迹类不超过60天、工程造价类不超过180天。
鉴定案件卷宗先评查后归档,案件鉴定完毕后按照诉讼卷宗装订办法装订成册,由审判监督二庭做好卷宗评查,每月一通报。及时做好归档工作,对评查完的鉴定案件卷宗,及时交由院档案室集中保管。